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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庆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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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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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庆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关于庆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农业农村局党组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巡察组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2月3日,对庆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六项纪律”,抓住“三个重点”,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巡察中,共与5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个别谈话,听取了农业农村局党组、纪委、组织人事专题汇报,发出收回民主测评票86份,调阅会议记录、专项工作报告、有关账目、等资料708份,深入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核实有关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巡察结束后我们立即向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汇报了巡察情况,县委领导同志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总体感到,十大以来,农业农村局党组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主业,抢抓机遇、快干实干,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美丽乡村、巩固脱贫成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改革发展成果,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全县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农业农村局党组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建设不到位,党组的执行力未真正发挥一是履职尽责不到位。农业农村局党组下设9个支部,承担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机构复杂,责任重大。但从巡察的情况看,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凡是涉及政策性、方向性以及农业农村局内部的大事大项,应由党组作出决策、决议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记录中均无体现,“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决策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存在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摆上位置。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上重要位置。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不能够将此项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布置,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需要注意些什么、具体应该开展哪些工作不了解,开展个别谈话时多数都讲开会了、学习了,工作落得不实,没有制定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正面思想舆论宣传不多,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三是班子民主氛围不浓。党组议事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整、不全面,并且有后补痕迹,不能真实反映议事决策过程,班子成员个人意见和表态不充分。研究部署人事任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党组书记直接提想法,其他班子成员附议一带而过,没有充分展开讨论。班子对于基层单位的管理办法少且不深入,仅停留在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思想建设不扎实,理论指导作用未充分体现一是党员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够理想。未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学习的方式、方法和深度、广度不够,未体现往深里走、实里走。组织学习也是念念文件、学学讲话、记记笔记,有的机关干部的学习笔记,内容不连续、字迹潦草、还有的笔记纸张不一样,字迹不一样,带有明显不严肃、应付的痕迹,字数普遍不足,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普遍存在。二是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组思想建设引领不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深入、成效不明显,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滞后,未能持续性开展党性教育。领导干部讲党课局限于上级要求讲的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很少讲,共产党员立身、立业、立德的基石不够牢固。三是政治理论知识匮乏。多数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不多、领会不够,有个别干部对“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具体内容不清楚。

(三)组织建设不规范,战斗堡垒基石未夯实筑牢一是选人用人不够严谨。领导班子分工征求群众意见不充分,一把手直接拍板决策,人员任用程序上不够规范。局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从下属单位借调,未及时履行正规手续。局机关财务人员兼职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二是组织生活不严肃。局机关党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相关记录不认真,并且均有不同程度地缺失,有的会议无会议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课次数与留存资料不符,农业开发办负责人与水稻良种场负责人述职报告内容完全相同。党组对基层党支部指导、管理不够,班子成员没有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除局机关党支部外,其余党支部组织建设弱化,党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不认真。三是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别干部对“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具体内容不知道,对下属党支部党员管理不到位,无党员名册,党员人数统计不精准,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转正没有召开支委会、党委会讨论表决。党费没有按月收缴,离退休人员存在漏缴现象,部分党员组织生活缺失。

(四)作风建设不深入,为民服务宗旨未牢固树立一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纠正“四风”尚需加强,个别党组成员对局党组人数不清楚,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重形式、轻效果。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到位,2016年度、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无签字盖章,无党员个人整改清单,无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过于简单,相互批评少,大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不多,接待群众缺乏耐心。二是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松散,9月26日,在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庆安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工作动员会上,农业农村局应有87位党员干部参会,实际到会人数86人。其中,有1人代签未参会,别人替代填写调查问卷,个别参会人员填写问卷调查时交头接耳,不注意会场纪律随意接听电话个别工作总结存在抄袭问题,部分干部2017年、2018年工作总结内容完全相同。三是公务用车管理混乱。对公车监管不到位,有的公车使用不规范,没有专职司机,公务用车一直由部门负责人驾驶;有的部门领导对公车夜间停放地点不清楚。

(五)纪律执行不严格,党员干部监管严实到位。一是党规党纪执行不严。党组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国法教育不够,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法律观念淡漠,农业农村局签到簿造假痕迹2017年春节、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有签到记录,调休上班时间无签到记录。个别党员干部监管不够致使触犯法律底线,导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近三年来13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被纪委查处。二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是:原始凭证无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往来票据列支、没有认真履行采购手续、超限额使用现金、没有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白条列支、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等问题;个别下属单位单位还存在:把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农机监理站监理员办执法证照相支出40元、绿办2016年12月11号凭证原始票据为饮食业发票)、违规使用票据(农机监理站2016-2018年收取考试费和驾驶证费将明确注明手写无效的非税收票据全人工填写,合计73518元)、国有资产处置后以其他收入入账(绿办出售汽车款5300元)、财政资金支付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畜牧总站防疫员工资372104元、经管总站将土地确权费1704万元通过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转入单位基本账户、水产总站通过财政授权方式将渔船油补资金468648元支付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套取国家专项农业补贴资金(水稻良种场2803478.25元、良种场977915.04元)。三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党组规章制度缺乏执行力,党员干部自我约束力不强,考勤、请销假制度不严,上班迟到早退等问题依然存在,因公出差人员办公室多数没有备案                                                                                                                                          

(六)两个责任落实不,压力传导机制未健全一是党组主体责任没有落靠。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廉政建设工作,没有与基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一岗双责”责任书,没有制定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没有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记录。二是纪委监督责任没有压实。纪检力量薄弱,仅纪检书记1人抓纪检工作,纪检书记代管农业生产方面的业务工作,主要精力投放在抓业务上,不能专心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执纪力度不大,2016年以来自办案件不够。重大节日期间,未能开展专项纪律作风检查,执纪监督触角不深不广。尤其是对项目的监管力度不够。三是党风廉政教育少。廉政教育学习不够,纪律规定宣传贯彻力度不大。从谈话中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常识不了解、不掌握。党组书记、纪委书记没有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提醒教育不够。针对发生的违纪案件,未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未能“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党组对“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重部署、轻落实,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不深入、不认真、不细致,甚至不负责任。

(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不细致、不明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不细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大局意识不够强,没有围绕农业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农业开发、扶贫、农机等领域开展深入排查,而是泛泛采用制式报表,排查不深、不细,不能充分体现自身摸排线索情况。二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效果不明显。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共5个振兴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没有科学制定成型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规划,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同时,县委提出的四个百亿产业之一——绿色有机产业发展方面,目前仅局限于绿色有机水稻生产,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方面尚未破题。三是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工作尚需加强。对县委“13431”发展思路理解不透、研究不深,有个别干部对“13431”具体内容是什么不了解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缓慢,影响优势产业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不快,科技成果转化不够。推进农资打假和案件查处的力度不够《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力度不够,未实现全覆盖,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应用不够,水稻玉米品种不优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没有全面铺开。四是信访维稳工作亟待加强。信访渠道不畅通,部分上访人被保安拦截,无法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反映问题;对信访工作投入不足,管控不够有力,土地纠纷种子纠纷等方面历史遗留和新发生矛盾突出,目前仍存在不稳定因素。

二、意见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队伍思想,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 真正把党的领导地位突出出来,教育引导农业农村局全体党员干部用新时代党的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加强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程序,提高议大事谋大事能力,杜绝“以政代党”现象,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触动思想、触及灵魂,实现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净化、自我提升,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发挥应有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把党的思想建设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通过典型引带,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增强政治责任感,规范组织生活,巩固扩大党建工作成果

要牢固树立 “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要加强学习,从方式、方法和深度、广度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觉悟,加强组织观念。做实做细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从为组织负责、为事业负责的角度出发,把好“用人关”。有针对性制订全年党建工作计划,逐级抓好落实。积极开展贴近实际、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把优秀人才吸纳进党组织,壮大党员队伍,从而扩大党建成果运用。

3、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要按照十九大精神的总体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惩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特别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力度,理顺内部关系,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作风。对于无考勤制度、没有严格执行病事制度,公务用车管理混乱、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根据情况,抓住重点人重点事,从快从速处理。对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农民切身利益维护等问题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4、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存在问题,认真对照查摆

农业农村局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关注农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关心的矛盾点多想办法、多出措施,从制度和管理中“深入”查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不断健全机制制度,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以上反馈意见,请农业农村局党组要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此次巡察期间,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巡察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有力配合;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热情关注和参与巡察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有力保障了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在这里,我代表委第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以及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  长:王宝华

副组长:石长双

 员:单旭国  李一明  张城吕孝财  李长伟    磊陈    张树春  刘晓玉张连友   王英珊

 

2019年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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